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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科工作职责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6日 ]

1、负责起草招投标管理、招投标业务、制度流程和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2、负责接收各项目单位的采购项目管理表。

3、负责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网上申报。

4、负责审核、修改项目承办单位提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接受投标报名并组织相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投标人资格。

6、工程项目如有需要,组织项目承办单位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7、负责编制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采购文件。

8、做好每次开标前的准备工作。负责开标时资料的传递和一些数据计算工作。

9、负责招标公告和中标(成交)公告的发布。

10、向中标(成交)人、项目承办单位等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11、负责组织合同的签订、管理,依法对采购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

1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标与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13、完成以项目管理表为线索的台账管理工作。

14、负责管理系统与软件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运营。

15、负责省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业务对接。

16、完成本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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