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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6日 ]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于2017年1月成立,下设综合科和招投标管理科两个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地方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

3、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网上申报。

4、负责项目采购方式的审批、报批。

5、负责组织招标采购方案的评审。

6、负责学校“招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编制或审核招标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及其他相关公告,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等)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8、负责组织合同的签订、管理,依法对采购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

9、负责处理采购投诉事宜,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学校监督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10、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标与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11、负责招标与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整理、立卷归档和统计工作。

12、负责指导张家界校区采购与招投标工作。

13、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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