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湘政办发〔2022〕18号)文件要求,现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