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原公告第四点中第2条特殊资格要求规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省财政厅备案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进行网上登记备案,提供网上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经核实无登记备案的单位直接取消本次招标活动资格)。”更正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进行网上登记备案,提供网上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经核实无登记备案的单位直接取消本次招标活动资格)。”
除以上公告条款更正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以原公告内容要求为准)。
吉首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