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采购?
答:根据《吉首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的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与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方案设计、工程服务(设计/勘察/监理等)、物业、绿化以及会议/印刷服务等。
二、项目单位有哪些采购工作职责?
答:根据《吉首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九条 项目单位具体负责项目采购的技术性事项,主要职责有:
(一)完成项目前期立项以及采购申请工作
填写《吉首大学项目立项管理表》、《吉首大学项目采购管理表》、《吉首大学公文审批表》,并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前两种表格分别在资产管理处和采购中心网站下载,后一种审批表到校办领取。
(二)向采购中心提交相应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参数、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服务标准、资质条件、其他商务要求等的电子文档;如采用单一来源或谈价采购方式的项目还须提供单一来源或谈价论证报告以及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三)审核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部分,签字确认,并负责采购过程中的技术释疑。
(四)委派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项目单位代表原则上是单位一把手或者经手项目的负责人。
(五)到学科与发展规划处门户网站下载《吉首大学合同签署审批表》根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项目采购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1年限额标准:货物50万、服务80万、工程100万),采购项目分为省管项目和校管项目。省管项目是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及以上的项目;校管项目是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根据省管和校管项目的分类,采购方式又分为省管采购方式和校管采购方式。
(一)省管采购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
5、询价;
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二)校管采购方式
根据《吉首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校管项目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
根据《吉首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校管项目无法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的项目由学校自行采购,自行采购方式分为委托、随机抽取、谈价、竞价、比选。
1、委托:由项目单位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般适用于:应急抢险、复杂并经过校务会或党委会决定的项目;3万元以下的工程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
委托采购方式是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但同样要走一定的采购流程。做好相应的采购记录,交送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具体流程:项目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议事小组,议事小组原则上由项目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项目负责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议事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一家或多家受邀供应商分别洽谈,最后选择或确定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2、随机抽取:按照随机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般适用于预算金额3万-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小型维修工程采购。
3、谈价:与项目单位推荐的特定供应商就价格和服务进行谈判,一般适用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有服务配套要求的、竞争不充分的,且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服务项目的采购。
4、竞价: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般适用于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常规货物的采购。
5、比选:采用综合评审法确定供应商,一般适用于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的常规服务或技术复杂的货物的采购。
四、哪些资金要走采购流程?
答:根据《吉首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二条 各单位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各种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招商引资等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
简单的讲就是需要通过学校财务部门报账的资金(含科研经费),需要走学校采购流程。
非学校预算资金:如食堂经营资金(米、粮、油的购买等)、经营公司资金(门面招租、产业经营支出等)、学生自行购买资金(军训服装、教材购买等)则不属于该办法范围内采购。但为降低廉政风险,原则上建议范围外采购资金走校内程序采购,多一道防火墙,多一道政策把关。
五、项目采购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关于项目管理、立项标准及审批
1、关于项目管理。《吉首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行政管理的十二条规定》第八条 “学校各类项目立项与采购实行分别管理”。项目立项归口学校资产管理处管理,项目采购归口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管理。
2、关于项目立项标准:货物、服务、工程1万元及以上均需立项。采购金额在0.5--1万元,但属于固定资产的货物,需要到资产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吉首大学货物采购项目管理表(固定资产、0.5--1万元)》。
3、关于项目立项审批(按项目资金性质分别走流程):
(1)常规预算资金项目
10万元以下项目,按《吉首大学项目立项管理表》,由业务主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初审,业务部门分管副校长审批执行;
10万元(含)以上项目,按《吉首大学公文审批单》立项程序执行。
(2)追加预算资金项目:按《吉首大学公文审批单》立项程序执行。
(二)如何编制采购需求
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
1、编制采购需求应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
2、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横向比较
(1)不能只听一家供应商的意见甚至采购需求方案完全交由一家供应商制作。
(2)不能随意在网上选一款同类产品,然后将其参数等直接复制粘贴。
(3)要进行市场了解,还需考虑国家是否有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并兼顾安全、环保、节能、培训、售后、验收标准等方面的因素。
(4)不能给某一家或多家供应商承诺需求内容。
3、清晰表达采购意图
采购需求应写明本次采购内容的主要用途,以及要获得什么样的使用效果,不能模棱两可。货物要有具体的产品参数(不能规定品牌和型号)、供货和安装调试时限,如有需要还需明确是否要提供样品;服务要有具体的服务方案、服务期限,是否要提供视频演示等;工程要有工程量清单、工期,是否要组织现场勘查等。
(三)采购合同签订标准、内容及备案
1、采购合同标准
《吉首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3万元及以上工程、5万元及以上货物或服务的采购项目须签订采购合同;3万元以下工程,5万元以下货物或服务,且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采购项目须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内容
根据《吉首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项目单位为采购合同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模板,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拟定采购合同内容,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备案
为保证采购档案的完整性,采购合同签订后,需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六、什么是电子卖场?
答:电子卖场概念:依托省财政厅建立互联网交易平台,采用竞价、直购以及团购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般适用于限额以下的货物,部分工程服务和服务。
(一)湖南省的政策。2019年11月13日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规定“湖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
(二)学校的政策。《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校管项目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2020年6月5日学校印发了《吉首大学关于使用电子卖场的通知》。
1、采购范围:
经过学校项目立项管理,进入采购管理程序的货物。
2、采购职责
(1)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电子卖场采购工作。
(2)项目单位:配合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采购工作,负责合同签订、货物验收和支付结算。
(三)现状以及走向。
1、现状 由于疫情的影响,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电子卖场运行的情况,目前学校只对部分货物使用电子卖场采购,2020年共交易100单项目,总金额约为270万元。
2、走向 省财政厅在关于电子卖场的会议中多次提到,随着电子卖场功能不断完善,采购人和供应商库的不断扩大,会在合适的时期,对接财政支付,要求所有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全部进入电子卖场采购。届时,学校将根据省厅的规定另行行文通知。
七、采购要注意哪些廉政纪律?
答:根据《吉首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和政策。凡出现下列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一)将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的;
(二)不按规定发布采购公告等采购信息的;
(三)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
(四)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限制供应商之间竞争的,或设置倾向性条款的,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五)不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六)不按规定订立合同的;
(七)与供应商或者代理采购机构恶意串通损害学校利益的;
(八)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九)泄露标底、评审过程等应当保密信息的。
采购工作常见问题释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