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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7-19 18:00 ]  [ 点击次数: ]

各单位:

    7月7日,为进一步完善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加强评审专家管理工作,湖南省财政厅下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落实通知精神,加强学校省管和校管项目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现将通知主要精神转发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专家续聘工作

(一)评审专家续聘申请时间

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二)评审专家续聘申请条件

1、评审专家的聘期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到期的;

2、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的;

3、参加2021年度评审专家测评合格的。

(三)评审专家测评注意事项

1、评审专家的聘期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到期的,聘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0月31日,不再另行颁发电子聘书。参加2021年度评审专家测评合格后,可申请从2021年10月31日起续聘两年;未参加测评或测评不合格的,自2021年11月1日起即自动解聘。

2、评审专家的聘期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之间到期的,参加2021年度评审专家测评合格后,可申请自聘期到期日起续聘两年;未参加测评或测评不合格的,自聘期到期日即自动解聘。

(四)评审专家申请续聘程序

1、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的政府采购专家培训测评相关通知自愿报名。

2、续聘涉及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称、需要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完成续聘工作后,按照《办法》要求,通过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界面进行信息变更申请,经市(州)或县(市)财政部门初审,省财政厅终审通过才可生效。

二、评审专家选聘工作

(一)申请人集中申报入库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二)申报条件:满足《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三)申报程序: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之前,申请续聘的评审专家和拟聘人员均可登录湖南政府采购网参加线上培训测评,培训自愿参加,费用自理(299元/人),测评免费。

2、如有网上信息填报方面的技术问题,请致电0731-85165438;如有政策问题请致电0731-85165081;如有培训测评网站技术问题请致电010-88587089转885。

    详情请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看(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v2.jsp)                    

    特此通知!        

 

 

 

  吉首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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