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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26 17:30 ]  [ 点击次数: ]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财购[2020]1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结合我校采购工作的实际,现就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开项目范围

采购预算在3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5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项目均需申报采购意向,填报《吉首大学项目采购意向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申报时间要求

财务预算资金项目在学校预算文件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非预算性资金项目(如各种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项目等)在资金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报表报送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稿发送到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孙武秀老师OA办公系统邮箱。

  三、意向公开平台

项目采购意向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汇总后,省管项目报省财政厅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公开,校管项目在吉首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s://caigzx.jsu.edu.cn/)公开。

  四、其它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加强项目采购计划统筹工作,除应急抢险、复杂并经过校务会或党委会决定的项目外,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年项目一次性向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申报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2、尽早申报。按上级文件要求,省管项目采购意向在平台公开30日后,方能开展采购活动。各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充分考虑采购意向公开和实际采购活动所需时间,尽早申报项目采购意向。

  3、严肃纪律。从通知之日起,采购项目将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意向公开管理,凡未按规定申报采购意向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采购。

 

   附件1:吉首大学项目采购意向申报表

   附件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财购[2020]18号)

 

 

 

                    吉首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吉首大学项目采购意向申报表.xlsx

附件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财购[2020]1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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