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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吉首大学采购与招投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吉首、张家界地区)邀请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与招投标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吉首大学通过邀请招标方式进行2017年6月-2019年6月,2年学校采购与招投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招标,择优选择代理机构,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积极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首大学采购与招投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招标


二、招标编号:吉大集采C2017-019号


三、招标内容

根据吉首大学校区分布的情况(吉首校区、张家界校区),通过在校内网上发布公告邀请方式,对吉首市、张家界市两个地区分别各选定3家单位(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1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吉首大学2017-2019年采购与招投标项目招标代理定点机构。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一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请按新证提供)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请按新证提供)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特殊要求: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省财政厅备案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进行网上登记备案,提供网上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经核实无登记备案的单位直接取消本次招标活动资格)。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2日期间(法定节假日例外),每天9:00至11:30和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委派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携带如下资料,到吉首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实验大楼1楼102室招投标管理科)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用于查验);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所投业务相关的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请按新证提供)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9:00


七、开标地点:吉首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如时间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到。逾期或投标文件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壹正,贰副)须密封签章,正本每一页须加盖公章,开标时会对递交投标文件的的代理机构进行密封性检查。


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43-8512794      联系人:游老师


吉首大学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吉首、张家界地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