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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吉首校区公共照明提质改造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首大学的委托,对吉首大学的吉首校区公共照明提质改造项目(吉大采计A2023-009)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吉首校区公共照明提质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吉大采计A2023-009

3、采购代理编号:ZPGJ-XX-2023-034


二、采购标的、技术要求、预算及应答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标的

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

比选应答最高限价

1

公共照明设备采购安装

详见采购需求

一包

460800.00元

453900.00元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4、提交企业近三个月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

注:1、应答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应答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三)被“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采购活动。

(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比选采购。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首市碧桂园中央公园16栋一单元201室

3、方式: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领取。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日09时00分。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吉首大学第十一栋教学楼(新实验大楼)南101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的应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首大学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吉首市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第十一教学楼(图书馆南侧旁新实验大楼)北201室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743-8517795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碧桂园中央公园16栋一单元2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30743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