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控管理,完善学校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学校采购合同的签订,根据吉大发[2015]26号《吉首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依据《湖南省****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今后凡采购金额限额标准以上的大额合同(每年限额标准不同,2019年为: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在签订前需经资产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处、审计处、法律事务室等部门会签,合同承办部门需填写《吉首大学经济类合同签署审批表》一式六份。
吉首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4、15
吉首大学经济类合同签署审批表.docx